线的长短、强弱的周期性变化产生节奏.节奏不仅能带来强烈的视觉动感效果,而且还能使图形更具有运动感和条理性。
1.渐变 渐变图形具有明显的有序的规律,在视觉上有种导向性。它或是基本形的依次递减或递增;或是从一个基本形缓慢过渡到另一个基本形。前者是重复的变化(重复是最单纯的节奏),后者是逻辑的变化。由于这种造型上的渐变,所以在视觉上便产生出高低错落的节奏。渐变的方法有:外形渐变、方向渐变、大小渐变、明暗渐变、色彩渐变等。
2.排列 重复的基本形排列与具有同形感的微差形排列,能产生有规律性的视觉变化,这种排列的规律性便产生节奏。排列的基本方法有:重复排列、间隔排列、交替排列:在排列中还存在一些变化因素,如:大小的变化、位置的变化、方向的变化、疏密的变化、数量的变化等,而这些变化又使得节奏变化多样,韵律感增强,视觉效果趋于丰富。在以排列求节奏时,要求被排列的对象具有一定数量.而这种量的关系是以排列求节奏为前提保证的.量未达到一定数额,则很难产生强烈的节奏。
3.动感 由于人的视网膜要求获得生理平衡,因而人的视觉对具有动感变化的形象比静态形象敏感。动感形象是由动势产生的,而具有动势的形象往往带有明显的连续性和运动感.能很好地表现节奏。特别是动态特征与静态部分对比时,动感处理的集中,使节奏更加明显,视觉效果更为强烈。标志是静止的平面设计,其动势的产生大致有以下三种; ①靠线与形的渐变、重复、重叠、交错、局部虚化等方式来刺激视觉,产生动幻形象。
所以“画无定法”一般情况是一个标志中所出现的形式法则,至少是二至三种的结合和统一,即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正是因为这些多变的形式,标志才显得既富于变化、形象生动.又协调-致.完整统一:既具有理性的逻辑。又具有感性的视觉效果当然任何法则都不是死板的。它仅仅是从无数范例中进行的归纳和总结.所以标识设计的形式法则也是仅仅是在进行设计中考虑的因素之一,标识设计总体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。只有灵活地运用这些法则,才能设计出高水准的标志。